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安全 第2-4部分:離心式脫水機的特殊要求
Household and similar electrical appliances – Safety – Part 2-4: 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spin extractors
標準號:IEC 60335-2-4-2021
發(fā)布單位或類別:國際電工委員會INTERNATIONAL ELECTROTECHNICAL COMMISSION(IEC)
發(fā)布日期:2021-03-01
ICS分類:13.120家用品安全;97.060 -洗衣用具
適用于獨立地離心式脫水機.對于洗滌和脫水具有單獨容器的洗衣機,其脫水機部分屬于適用范圍之內(nèi)
產(chǎn)品類別: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
內(nèi)容摘要:IEC 60335-2-4:2021處理用于家庭和類似用途的獨立地離心式脫水機.對于洗滌和脫水具有單獨容器的洗衣機,衣物容量不超過10公斤,轉(zhuǎn)速不超過50 m/s,其額定電壓不超過250 V單相電器和480 V其他電器。電器不是用于正常家庭使用,但對公眾來說仍可能是危險來源,如被外行在商店,輕工業(yè)和農(nóng)場,公用公寓或洗衣店適用的離心式脫水機均在這個標準的范圍內(nèi)。在切實可行的范圍內(nèi),本標準處理了家庭內(nèi)和周圍的所有人所遇到的電器所帶來的常見危險。請注意以下事實:對于打算用于車輛或船舶或飛機上的器具,可能需要額外的要求;-在許多國家,國家衛(wèi)生當局、負責保護勞工的國家當局、國家供水當局和類似當局規(guī)定了額外的要求。本標準不適用于:-專門用于工業(yè)用途的器具;-適用于有特殊條件的地點的器具,例如存在腐蝕性或爆炸性氣氛(灰塵、蒸汽或氣體)。本第七版取消并取代了2008年出版的第六版,修正案1:2012和修正案2:2017。本版本構(gòu)成了一個技術(shù)修訂版。本版本包括了與以前版本相關(guān)的以下重大技術(shù)變更:-將文本與IEC 60335-1、Ed 5及其修正案1和2保持一致;-替換可訪問部件的術(shù)語定義,包括測試探頭18;增加測試探頭18,以確保帶電部件的可及性。本第2部分將與IEC 60335-1:2010第五版及其修訂版一起使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