玩具安全 第4部分:特定元素的遷移
Safety of toys―Part 4: Migration of certain elements
標準號:GB 6675.4-2014
發(fā)布單位或類別:中國-國家標準(CN-GB)
發(fā)布日期:2014-05-06
實施日期:2016-01-01
CCS分類:Y57 輕工、文化與生活用品 - 文教、體育、娛樂用品 - 玩具
ICS分類:97.200.50 文娛活動設(shè)備 - 玩具
標準狀態(tài):現(xiàn)行
本部分規(guī)定的可遷移元素的最大限量要求適用于以下玩具材料:———色漆、清漆、生漆、油墨、聚合物涂層和類似的涂層(見8.1);———聚合物和類似材料,包括無論是否有紡織物增強的層壓材料,但不包括其他紡織物和無紡布(見8.2);———單位面積最大質(zhì)量不超過400g/m2 的紙和紙板(見8.3);———天然、人造或合成紡織物(見8.4);———玻璃/陶瓷/金屬材料,但用于電氣連接的鉛焊劑除外(見8.5);———其他可浸染色材料,不管是否被浸染色(如木材、纖維板、硬紙板、骨頭和皮革)(見8.6);———會留下痕跡的材料(如鉛筆中的石墨材料和鋼筆中的液體墨水)(見8.7);———軟性造型材料,包括造型黏土和凝膠(見8.8);———用在玩具中的顏料,包括指畫顏料、清漆、生漆、釉質(zhì)粉及其他類似的固態(tài)或液態(tài)材料(見8.9)
產(chǎn)品類別:玩具
內(nèi)容摘要:本部分規(guī)定了玩具材料和玩具部件中可遷移元素———銻、砷、鋇、鎘、鉻、鉛、汞和硒的最大限量要求、取樣方法,以及測試試樣的制備和提取程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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